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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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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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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新建生产车间项目第二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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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天津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立林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座落在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是生产石油、石化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科技型民营企业。该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原厂区西北建设电镀车间,在螺杆钻具转子表面镀硬铬,年加工能力6000件;同时配套建设电镀废水处理车间;另外,在立林公司原厂区内建设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化与物化相结合的工艺处理天津立林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天津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天津立林螺杆机械有限公司、天津立林钻头机械有限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噪声。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天津市有关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的排放。本项目建设期土建工程量不大,在采取相应的防尘降噪措施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目标没有显著影响。 2.2运营期 2.2.1废水 电镀车间工艺废水产生量约9.2吨/天,通过中和、化学还原、絮凝沉淀处理,车间口排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建设单位此次建设排水管线,与市政排水管网相连,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天津立林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新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回用或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2.2.2废气 镀铬过程产生的铬酸雾经铬雾回收器收集回收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的排放限值,达标排放。铬酸雾在大气中扩散的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六价铬的环境标准限值,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退镀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碱吸收处理后,尾气中氯化氢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的排放限值,达标排放。氯化氢在大气中扩散的最大落地浓度低于氯化氢的环境标准限值,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2.3固体废物 工艺废水处理污泥、电镀废槽渣、废退镀液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包装物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有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 2.2.4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冷却水塔等,通过对噪声大的风机、泵装消音器、隔声罩、建筑隔声等,厂界噪声达标,对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没有影响。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施工期 为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通过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采取工地地面硬化、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不带泥上路、建筑垃圾不露天堆放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施工期间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采取安装消声罩等减噪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2 运营期 3.2.1 废气 ⑴ 铬酸雾 电镀槽挥发的铬酸雾必须经铬雾回收器回收,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排放。电镀槽加盖,防止铬酸雾的无组织排放。 ⑵ 盐酸雾 退镀过程产生的含HCl废气须经碱液中和吸收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排放。 3.2.2 废水 为减少电镀废水产生,镀槽边设槽边过滤器,电镀液过滤后循环使用。 工艺废水中的酸碱废水和含铬废水应分别收集、处理,做到车间口排水达标。生活污水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作为杂用水回用或排放。 电镀车间、电镀废水处理车间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地面须做防腐、防渗处理,确保达到防腐蚀、防渗漏要求。 连接厂区废水排放口至市政排水管网的排水管道必须在项目投产前建成。 3.2.3 噪声 对噪声大的风机、泵装消音器、隔声罩以及建筑隔声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2.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按性质分别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时应有防雨、防晒、防渗漏、防遗撒措施。 4 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4.1 项目所在地现状环境质量 建设地区环境空气常规因子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拟建址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中工程特征因子HCl和Cr6+的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 4.2污染物排放、治理及环境影响预测 4.2.1废水 工艺废水中的酸碱废水和含铬废水应分别收集和处理,做到车间口排放达标。生活污水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后作为杂用水回用或排放。 4.2.2废气 电镀槽挥发的铬酸雾经铬雾回收器回收,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排放。 退镀过程产生的HCl废气须经碱液中和吸收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 尾气排放的铬酸雾和HCl在大气中扩散的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六价铬和HCl的环境标准限值,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2.3固体废物 工艺废水处理污泥、电镀废槽渣、废退镀液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包装物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分别有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 4.2.4噪声 对噪声大的风机、泵装消音器、隔声罩以及建筑隔声等,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对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没有影响。 4.3清洁生产 本项目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装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分别有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总体上符合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要求。 4.4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设施主要有施工期防尘、降噪措施,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装置,消声降噪措施,排污口规范化及厂区绿化等,环保投资预计1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2%。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具有环境可行性。 5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请与天津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8685885 期限: 2008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29日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拟建址附近居民和相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如何? 2、您认为该项目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什么作用? 3、您认为本地区环境现状如何? 4、您认为本地区现状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您对该项目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建设地区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8年5月8日至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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